Product category
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農產品批發市場(以下簡稱“市場")快速檢測工作的檢測項目及方法、抽樣方法、檢測設備、檢測人員、檢測過程、結果處置和結果公示。
本文件適用于農產品批發市場中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工作的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要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適用于本文件。
GB/T 5009.199-2003 蔬菜中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量的快速檢測
KJ 201701 水產品中孔雀石綠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KJ 201702 食品中嘔吐毒素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KJ 201705 水產品中硝基呋喃類代謝物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KJ 201706 動物源性食品中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及沙丁胺醇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KJ 201904 水發產品中甲醛的快速檢測
KJ 201905 水產品中氯霉素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KJ 201906 動物源性食品中喹諾酮類物質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KJ 201913 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KJ 202106 玉米及其碾磨加工品中伏馬毒素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 rapid determination of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利用快速檢測設施設備(包括快檢車、室、儀、箱等),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或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快檢方法,對食用農產品進行某種特定物質或項目的快速定性檢測的活動。
3.2 入場快速檢測 admission rapid determination
對于無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的入場銷售食用農產品,市場自行或委托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抽樣快速檢測;對于有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的入場銷售食用農產品,按比例隨機抽樣進行快速檢測。
4 檢測項目及方法
4.1 根據食用農產品類別確定檢測項目,詳見表1:
4.2 市場可根據市場的管理需要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要求增加除表1外的其他快速檢測項目。
4.3 食用農產品應按照快速檢測方法的適用范圍或檢測試劑說明書標注的產品種類適用范圍確定檢測項目。
5 抽樣方法
5.1 無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的入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的抽樣方法
對于無法提供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的入場銷售食用農產品,按食用農產品品種全覆蓋原則進行抽樣檢測(以下簡稱“抽檢")。
5.2 有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的入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的抽樣方法
對于能夠提供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的入場銷售食用農產品,按下列比例隨機抽檢。
a) 入場銷售的果蔬類,每3輛入場銷售車輛隨機選取1輛(或10個冷庫隨機選取1個)進行抽檢,抽檢覆蓋每車(或每個冷庫)所有果蔬類品種。
b) 入場銷售的畜禽肉類及副產品、水產類(淡水養殖)和水產類(海水養殖),每5輛入場銷售車輛隨機選取1輛(或30個冷庫隨機選取1個)進行抽檢,抽檢覆蓋每車(或每個冷庫)所有畜禽肉類、水產類品種。
c) 入場銷售的水發產品、谷物及其加工品、食用植物油和禽蛋類,每10輛入場銷售車輛隨機選取1輛進行抽檢,抽檢覆蓋每車所有水發產品、谷物及其加工品、食用植物油和禽蛋類品種。
6 農產品批發市場快速檢測室儀器設備
6.1 市場應根據其規模、經營品種和檢測項目,配置滿足檢測要求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快速檢測室儀器設備。檢測設備按設備使用要求進行管理,同時做好設備期間維護和期間核查。農產品批發市場快速檢測室儀器設備清單參考下圖:
6.2 市場應建立農產品批發市場快速檢測室儀器設備檔案臺賬和設備使用記錄臺賬。
6.3 農產品批發市場快速檢測室儀器設備的使用記錄至少應記錄儀器設備使用者、使用期間是否正常、設備維護保養情況等內容。
6.4 農產品批發市場快速檢測室儀器設備應有明顯的狀態標識,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時,立即停止使用,故障排除確認正常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7 檢測人員
7.1 市場應配備與檢測量相適應的檢測人員。
7.2 檢測人員應能熟練操作檢測設備,熟悉采樣、檢測流程,正確判定快速檢測結果。
7.3 檢測人員應持有《南京市農貿(批發)市場食品快速檢測從業人員合格證書》。
8 檢測過程
8.1 開展快速檢測工作的環境應保持整齊清潔,檢測過程中應避免不同樣品之間的交叉污染。
8.2 采樣人員應對采樣工作進行詳細記錄,內容包括:
a) 受檢單位;
b) 樣品編號;
c) 樣品名稱;
d) 采樣日期/時間;
e) 產地及進貨渠道;
f) 采樣數量;
g) 采樣基數;
h) 采樣人員。
8.3 采集的樣品在檢測過程中應有樣品編號登記和確定性標識,保證樣品信息可溯源。
8.4 樣品前處理應滿足樣品制樣方法、部位、數量及貯存條件要求。
8.5 檢測人員應嚴格按照快速檢測方法要求進行實驗操作,詳細記錄樣品編號、類別、名稱、檢測項目、檢測日期、檢測人員、快檢產品信息、檢測結果、判定結論。
8.6 通過快檢儀器生成的檢測結果,應作為原始記錄存檔。對無法作為原始記錄長期保存的檢測結果,可以通過拍照等電子化方式存檔。紙質記錄至少保存12個月,電子記錄至少保存24個月。
8.7 當快速檢測結果為疑似陽性時,應進行復核檢測,以復核結果為準。
9 結果處置
9.1 對復核結果表明不符合標準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開辦者應將不合格樣品信息報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
9.2 對復核結果表明不符合標準的食用農產品,被抽查經營者對快速檢測結果無異議的,市場開辦者應當要求銷售者禁止入場或立即停止銷售。對于停止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開辦者應要求銷售者按照與市場的協議內容,采取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場。
9.3 對復核結果表明不符合標準的食用農產品,被抽查經營者對快速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時起四小時內申請復檢。復檢不得采用快速檢測方法。
10 結果公示
10.1 快速檢測結果及陽性處置信息應及時通過市場公示欄、電子屏幕等方式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10.2 市場開辦者應出具統一格式的快速檢測結果報告,報告格式參考附錄A,內容包括:
a) 采樣日期/時間;
b) 檢測日期/時間;
c) 受檢單位及;
d) 檢測方法;
e) 樣品編號;
f) 樣品名稱;
g) 采樣基數;
h) 檢測項目;
i) 結果判定;
j) 檢測人員;
k) 檢測單位;
報告簽發日期。
A.1 快速檢測結果報告形式如下: